取消“长江学者”?教育部回应!
2019-12-09 15:2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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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8 青塔 近日,教育部在官网就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科技评价过程中改革“四唯”现象如何落地的提案”进行了答复。一起来看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681号(科学技术类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23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科技评价过程中改革“四唯”现象如何落地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教育部业务部分答复如下:
一、关于取消“长江教授奖励计划”,避免各单位恶性竞争引进国字头“帽子”的建议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作为教育部唯一牵头实施的国家级人才计划,自1998年启动实施以来,吸引聚集了一大批高层次人才,产出了一系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支撑服务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已成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是吸引聚集德才兼备、矢志爱国奉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认为,各单位恶性竞争引进国字头“帽子”而忽视引进真正急需的人才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人才的无序流动。教育部高度重视高校人才无序流动问题,始终坚持正确导向,着眼综合施策,采取多种举措,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印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教人厅〔2017〕1号)、《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教党〔2018〕51号)等文件,对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杜绝抢挖“帽子”人才等短期行为。完善“长江学者”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情形和退出程序,严格人才称号的使用管理,淡化“帽子”的概念,引导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
二是会同中央组织部在广东召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座谈会,引导高校领会把握“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树立正确人才观和人才政绩观,杜绝违规引进人才。签署《高校人才工作联盟公约》,推进建设高校自律约束机制。组织长江学者国情研修,签署倡议书,承诺以自身行动“坚持立德树人、弘扬师德风范,坚持潜心治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重诺守信、忠于岗位职责”。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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