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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开展2020年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工作

2020-09-28 08:40:11.0

9月23日至25日,汕头大学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由教务处副处长带队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小组,开展2020年汕头大学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工作(下称“二级评估”)。工作小组先后至理学院(含海洋生物研究所)、艺术学院(含艺教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工学院、体育部、法学院(含高教所)、新闻学院、文学院(含宗教研究中心、全球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ELC)、商学院、书院总院、校医院共计11个教学单位,检查各项评估材料。

为顺利开展2020年二级评估工作,做好评估方案及指标准备。今年6月,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召开了汕头大学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研讨会,旨在总结四年来“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经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夯实教学质量保障根基。研讨会上确立了2020年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包括8个一级评估指标、25个二级指标、85个观测点。

自9月份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进行2019-2020学年度教学工作全面梳理,整理教学过程各类档案,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材料,并于9月23日至25日接受学校教学管理、提升部门的走访评估。

2016年,汕头大学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精神,制定了《汕头大学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方案》。二级评估工作旨在总结二级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检验各项教学工作成果,发现教学薄弱环节,促进教学质量保障提升。教务处、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通过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队伍、教学建设、教学运行、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等评估指标,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控,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教学状态数据分析,形成反馈报告,促进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整改与提升。

自二级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实现了年度开展的常规化实施,不断适应学校教学改革、教学发展的新要求,通过评估指标、观测点、评比方式方法的动态化调整,逐步提高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年间,二级评估工作使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时了解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情况和教学管理状态,适时调整教学管理政策方针,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先后推动了《汕头大学教学委员会工作办法》(汕大发[2019]49号)、《汕头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汕大发[2016]85号)、《汕头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汕大发[2019]115号)、《汕头大学听课工作办法》(汕大发[2018]108号)、《汕头大学教研组工作规定》(汕大发[2019]9号)等15项教学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与修订。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状态评估工作将继续通过评估促进教学单位做好日常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做到边评估边建设,边建设边发展。

 

文 教师发展与教育评估中心 丁倩杭

图 丁倩杭 洪秀秀 16级汉语言文学 彭秀玲 责编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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