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

返回

教育部:高校需配备一名就业信息员

2021-04-14 12:21:20.0

https://edu.gmw.cn/2021-04/08/content_34747226.htm

 2021-4-8 光明网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及时研判就业形势、掌握就业创业工作进展、科学制定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指出,建立就业信息员队伍。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信息报送工作,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就业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的汇集和报送工作。

 通知要求,报送就业创业信息主要包括:领导重视方面,各省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关心、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狠抓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就业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工作举措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拓展、指导服务、困难帮扶、投入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及成效,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应急处置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突发事件及重大紧急情况,对媒体等反映就业问题的核查处理情况。

 通知要求,单篇信息报送内容要紧扣某一主题(或方面),突出重点和特点,不必全面系统、面面俱到,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从2021年4月起,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每学期报送本地及省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不少于4篇(或每月1篇),各有关高校每学期报送就业创业信息不少于1篇。

上一篇:教育部部署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

下一篇:教育部党组动员部署2021年教育巡视工作

汕大故事

STU Stories

更多

汕头大学郑怀平教授团队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

12月30日上午,2019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颁奖典礼在北京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此次颁奖礼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主办。汕头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华贵... 阅读全文

 
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二维码,点击右上角的菜单即可分享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粤 ICP 备 05008883号, ©2010-2015 版权所有:汕头大学新闻中心

粤 ICP 备 05008883号,

©2010-2015 版权所有:汕头大学新闻中心